▲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0)日公布去年度勞資爭議處理狀況,據統計資料顯示,110年勞資爭議件數逾2.4萬件,為6年來最低,整體勞資爭議調解成功率超過5成,其中高達99.6%為權利事項相關勞資爭議,又以工資爭議佔比逾4成最多。
勞動部說明,除了建置調解人管理系統及編印勞資爭議調解參考手冊,每年也補助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費約新台幣2500萬元、培訓約30位新任勞資爭議調解人,目前累計已有近600位勞資爭議調解人,並補助約150位調解人之意外險保費及提供400件調解案件指派律師陪同協助爭取權益,從各面向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處理勞資爭議。
勞動部指出,以110年度勞資爭議案件為例,爭議類型屬權利事項之勞資爭議者佔99.6%,其中以「工資爭議」佔41.3%最多,其次為「給付資遣費爭議」佔25.3%、「契約爭議」佔7.2%。
而在爭議處理單位部分,透過地方政府處理的佔45%,其餘1.4萬由民間團體協助處理。
整體而言,90.4%案件由獨任調解人調解,整體調解成功率超過5成;近年來成功率都在55%上下,不過110年調解件數創6年來新低,是因為受到疫情影響所致。
勞動部表示,將因應實務需求隨時檢討及增置各項措施,今年已著手研商各項補助經費運用的合理性,也正規劃擴大專業律師陪同勞工調解之扶助範圍,以及研議與地方政府合作,在事業單位內部發生重大勞資爭議初期,指派專家進入輔導。
其中,重大勞資爭議初期指派專家進入輔導的情形有三種,第一,公營、公用及交通事業或具有危險性(如瓦斯業)、特殊性行業的勞資爭議,有影響公眾生活或公共危險之虞者。
第二,發生勞資爭議的事業單位有擴及其關係企業或急速發展、擴大而影響社會秩序者(如先前的華映、大同等)。
第三為經勞動部指定應協助調處的勞資爭議案件。
另外,勞動部也補充說明,今年5月1日災保法施行,勞動部積極向事業單位宣導,加強要求落實災保法相關規定,以保障勞工工作權益,另為能避免仍有事業單位未依災保法加保或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之情事,已同步將此違法情形修正納入法律扶助範圍,以使法律扶助措施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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