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6/2517:23:50
發言人 顏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7-7889168#211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作為上櫃新股承銷之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2/06/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6/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78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1,4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40元,採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
價格須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15%
計379,000股由員工認購,保留予員工承購之普通股股份,如有員工未認購
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由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3,406,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相關規定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
本公司業於100年12月22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辦理
上櫃承銷及該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同意放棄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由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其發行價格、
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
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
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增資
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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