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2)日對康和證券開罰144萬!金管會表示,對康和證券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違反公司治理以及違反公司內控影響證券業務經營,有違反證券管理法令相關規定情事,不僅對公司開罰,也對康和證券董事長鄭大宇祭出120萬罰金,外加降薪6個月。
不僅鄭大宇,總經理邱榮澄、法令遵循部副總也被核處警告、罰鍰及其他必要之行政處分。金管會說明,康和證券在公司治理上有4大缺失,其中一項是,該公司處理涉及負責人被檢舉案的程序,違反公司治理相關規定,包括稽核室出具涉及鄭員被檢舉的調查報告,先經鄭員簽核再送獨立董事。
官員指出,檢舉案調查報告僅列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之報告事項,未依規定列討論案;審計委員會討論檢舉案之相關議案,被檢舉人於議案中發言,有影響獨立董事獨立判斷之虞。
為督促該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應以身作則形塑良好企業文化,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5款規定,命令康和證券對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調降月薪20%,分別為期6個月、6個月及3個月。
另外,有關檢舉案調查報告未依規定列討論案,及董事會討論檢舉案之相關議案,被檢舉人參與討論及表決之違規事實部分,依證券交易法對鄭大宇處以1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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