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金管會禁發債券型基金,投信投顧公會強調,該報導純屬誤解,金管會是提醒業者審酌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的發行時機,並非禁止發行這類基金。
金管會日前發函投信投顧公會提醒業者有關高收益債基金送件申請的注意事項,其內容為考量近期國際預期美國貨幣寬鬆(QE)政策將提前退場,全球金融市場面臨不確定性疑慮,為健全基金市場發展、維持穩定的金融環境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請擬申請發行高收益債券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的業者,審慎考量適當的時機。
投信投顧公會強調,金管會發函的重點在於業者應將國際預期美國貨幣寬鬆(QE)政策將提前退場,經濟情勢變化、債券市場表現不佳對基金績效的影響及流動性風險控管等因素一併納入考量評估發行時機,純屬新基金發行審查的作業提醒,並非是禁止發行。
最主要是讓業者不要因為被要求補正送審書件或因發行時機不對自行撤換基金時,受限於三個月內不得再送審基金之規定對業務所造成的衝擊,同時也特別提請金管會豁免業者自行撤換送審基金後三個月內不得再送審的限制。
投信投顧公會表示,投信業者在佈局基金產品線時,本來就須視市場風險、投資策略、行銷策略等因素,對基金募集的型態、時點的選擇做出最佳的決策。同時金管會審查基金產品的考量與要求,當然也是業者需考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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