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執行長何俊傑、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職安署長鄒子廉說明災保法實施1周年成效。(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去年5/1正式上路,至今屆滿1年,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災保法實施1年推動成效,主要有擴大職災勞工保護、完備職災復工重建體系,以及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等3大面向。
鄒子廉說明,在擴大職災勞工保護部分,過去勞工或雇主不願意通報會漏掉,現在任何人都可以通報職災,讓職業傷病通報不漏接;另也健全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目前共認可全國15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2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與建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83家。
在完備職災復工重建體系,鄒子廉指出,加強職災勞工個管服務,自災保法上路至今年4月,服務人次約82972人,達開案標準者既協助2380位職災勞工,月平均198位。
另也建構職能復健服務網絡,去年12月第一階段認可28間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今年前4月已服務599位職災勞工;此外,也新增職災勞工職能復健津貼,每日補助528元。
鄒子廉說,職安署也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擴大職災勞工器具輔助,每人每年總補助金額上限為10萬元;新增輔助設施補助,每案最高10萬元;新增僱用獎勵補助,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失能勞工,穩定就業達6個月以上,將按僱用人數、職災勞工失能等級及平均月投保薪資部分比例,發給事業單位僱用補助,最長補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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