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提告陳敏薰。(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泰山(1218)經營權紛爭紛擾難平,日前怒批獨董陳敏薰行徑荒唐、質疑陳是龍邦打手,並依法解任陳,今(11)再赴台北地院提告陳敏薰,針對陳敏薰執行職務喪失獨立性,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泰山表示,陳敏薰身為公司獨董,本應獨立執行職務,不僅對於任職公司應保持獨立性,對於任職公司之法人股東,亦應保持獨立性,此有商業法院所作裁定可循,本公司對於主管機關未審先判,逕認陳敏薰並未構成當然解任事由乙節,深表遺憾。
泰山指出,4月20日召開審計委員會會議,陳敏薰不僅未予制止龍邦董事劉偉龍之荒誕不法行徑,反而配合劉行動,恣意干擾、中斷審計委員會會議進行,顯然是聽從龍邦指示,其本應具有的獨立性早已蕩然無存,實令人遺憾。
泰山提到,陳敏薰後於5月5日、5月6日更罔顧其獨董身分,宛若龍邦的受雇員工,偕同劉偉龍、韓泰生、委任律師黃福雄等人召開記者會,擅自就4月20日發生事實經過,惡意加油添醋,並為子虛烏有陳述,泰山對此甚難苟同,特予呼籲陳敏薰勿再信口雌黃,以免招惹訟爭。
泰山也指出,細數陳敏薰過往事蹟,可知其曾因扁案而涉及偽證罪,遭法院判刑有罪定讞;且陳至今都無法拿出證據證實4月20日實際案發經過,其所為發言之公信力孰高孰低,外界人士對此自有公評,自不容其一再發表謬論混淆社會大眾視聽。
泰山強調,獨立董事本應恪遵獨立性,不得為任何公司,亦不得為任何特定股東服務,本公司對於陳敏薰聽命於龍邦,而淪為戕害本公司全體股東權益幫兇行徑深感憤慨,為維護本公司全體股東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陳敏薰與本公司間之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希冀往後本公司各獨立董事能嚴守獨立性,忠實執行業務,共同為全體股東權益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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