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集團總部外觀。(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大股東允諾70億元現增進度不如預期,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23)日指出,已與公司高層「喝咖啡」,共約談董事長陳淮舟、總經理陳恩光,和新壽董事長魏寶生、總經理黃敏助等4人,限新光金大股東1個月內完成增資計劃書,否則將祭出限制業務或停止職務、處分資產或限制交易、董總減薪等處份。
金管會表示,新光人壽有承諾要三年增資的70億,不論金控或人壽先前都有增資承諾,要求要信守承諾,要求一定時程履行承諾,而且要求去年尚未增資的55億,合計125億元,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提出完成的時程。
施瓊華表示,與新光金、新壽董總4人約談後提出信守增資承諾的要求,其中針對新光人壽有承諾三年增資70億元部份,不管是金控或是人壽,董總都簽承諾書,董事會也都通過,「要信守承諾」,因此要依照一定時程,履行其承諾。就算新經營團隊沒有簽承諾書,也一樣要完成。
施瓊華也澄清,新壽接軌二大會計準則已給在地化及過渡化二大措施,高利率保單的公司不只是新光金,其他公司也都有,金管會已給了15年的過渡及50個基本點的貼水,讓業者順利接軌,透過好好經營、新契約保單調整、資產負債管理或大股東增資籌資等,達到接軌日前達到法定資本適足率200%的標準,就可以申請過渡,施瓊華強調「並不是有無底洞的缺口」。
針對新光金大股東之間對增資看法不同調,施瓊華指出,董事會應該要針對此好好討論此議題,有些股東不想增資,不可阻擋有意願股東增資,要讓每個股東都有權利得到尊重。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