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限制上廁所時間。(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在職場中,難免會碰到不合理的荒謬規定,只能夠隱忍嗎?一名網友表示,公司主管竟然要求女同事,上大號要在休息時間去,且要控制上廁所的時間,讓他很驚訝。對此,有網友直呼趕快檢舉,但也有網友認為,有些薪水小偷會假借上廁所而摸魚,「屎遁的薪水小偷,太多了」。
有網友在臉書「匿名公社」發文,工作是辦公室內勤,某天上班時,主管當著所有人的面前,直接點名女同事,「想大便要控制在休息時間才能去大,且要控制大便時間」,他上網查了一下,勞基法並沒有此項規定。
貼文一出,有網友直呼很扯,「控制大便時間很變態耶」、「換你們全部人盯著看,他是否有在非休息時間去廁所」、「還遇過請病假要先請假,問題是我哪知道明天會生病」、「跟主管說如果忍不住可以拉在他的位子上嗎」。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有些人會假借上廁所而摸魚,造成他人的困擾,「如果拉太久,主管沒問題,如果拉很快,那主管有問題」、「很多公司都會控管啊,還有一整天只給10分鐘的」、「要看是否有摸魚的嫌疑,或是否經常造成同事的困擾」、「是不是她常常帶薪拉屎太久被警告了」。
如果雇主禁止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如廁,限制僅能於休息時間上廁所,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4款規定,因雇主限制上廁所時間,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只能憋尿,將無法達到保護勞工之身心健康之要求,可依同法第45條第1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