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莊翠雲。(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今(3)日發生大地震,財政部表示,若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初步盤點,共有包括綜所稅、營所稅在內9大稅捐可以減免,民眾要注意受理機關與申報期限。
▲0403地震報稅減損,可點圖放大。(圖/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進一步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9大稅目減免規定;部並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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