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裡、吃家裡,該給多少家用?(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有些人出社會後,會繼續住在家裡,畢竟在外租房費用昂貴,就有網友表示,月薪8萬元,住家裡吃家裡,每月會拿8000元貼補家用,但他認為太多了,頂多周末帶家人出去吃飯就夠了。貼文一出,有網友直呼8000元太少了,不爽就搬出去住,「我敢說,在外租房花費絕對超過8000元」。
有網友在PTT發文,「月薪8萬給家裡8000元是不是太多?」月薪實領7萬元,家人提每月給8000元補貼家用,但他不認同,「住家裡,啊我不住房間是會租給別人嗎?吃家裡,每天簡單吃是花多少錢?」
8000元已經超過他的月薪10%,認為周末帶家人出去吃個飯就很夠意思了,「是在養兒防老?不然你們一個月都給家裡多少?有沒有八卦?」
貼文曝光,網友認為8000元根本太少,「我一個月6萬,負擔家裡2萬給你參考」、「搬出去啊,就是咬死你出去不只8000」、「太弱了吧,我4萬就給家裡1萬」、「不是你的房子就認份點,當作繳房租、伙食,都還有賺」、「住家裡母親會幫你打理三餐、洗碗、洗衣服、做家事,給個零用錢不過份吧」、「吃住在家連8000都不肯付? 如果在台北的話8000連房租都不夠好嗎」、「沒用家裡的還要給錢才叫孝親費,吃住都用家裡的,那叫做使用者付費」。
也有網友透露,自己沒有給家用,「我月薪12萬但沒給,不過出國會付錢或年節給大一點紅包,以後也不會想跟小孩要」、「0元,能蹭就蹭」、「一毛都不給才是正道,教導上一輩自己要多努力不要只想靠小孩」、「沒給,爸媽自己當年有努力,現在不用子女養」、「我沒給欸,但過年都給25萬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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