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宣導發票開錯處理流程。(圖/翻攝財政部臉書)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你吃過75萬元的天價冰淇淋嗎?」前陣子台南一間咖啡廳「More Cafe x NMTH 史博館店」店員開發票時,誤將2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打成10002支,而開出總價75萬150元的發票,店家緊急PO文尋人,財政部今(21日)證實,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已追回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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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像這樣開錯發票的案例還不少,或許剛好店員忙得暈頭轉向、熬夜看比賽沒睡飽、手指太胖或適逢七月鬼遮眼(?)等等,最好的做法就是收回錯誤發票作廢重開,但如果聯繫不上發票主人,法規也有補救的空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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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強調,只要3關鍵,發票可追回 作廢重開!
1、向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
若是電子發票證明聯或雲端發票:將作廢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若是其他紙本發票:將作廢收執聯黏貼於存根聯上
2、開立正確發票給消費者
3、申報營業稅時,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中註明作廢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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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發票追不回,主動報備3步驟可完成!
1、備妥申請書【敘明錯誤事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金額】、更正後發票存根聯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
2、主動向稅籍所在地國稅局報備
3、申報營業稅時,依「正確銷售額」申報
財政部指出,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一年內未滿3次 免罰喔!如果一年內發生第3次以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按正確銷售額處1%罰鍰,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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