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翰認為,新光金應該先增資完再談合併。(圖/鏡週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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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尾聲時,林伯翰更意有所指說,「過去若非吳創辦人找日本第一生命、野村證、三洋證等成立台証證,哪有後來的台新金?若沒台証證,彰銀案時,台新金哪能出售台証證籌資?我是個不忘本的人,象徵老董事長吳火獅的石獅子坐鎮在南京東路起家厝,去年因都更,搬到新壽買下的開發金大樓,等起家厝蓋好後,絕不會讓石獅子在外餐風露宿。」
面對新新併再度演變成吳家內鬨,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上週四也說,不同意見股東在表達過程中,宜「秉持理性」;公司經營階層應主動積極爭取不同意見股東支持,尋求共識。林伯翰回應金管會說法指出,「反對派秉持理性,要求經營團隊說清楚未來經營策略、願景,但經營團隊卻未回應。」
實際上,金管會對新新併案相當頭大,最終准駁關鍵仍是新壽的財務穩健性,由於新壽後年接軌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TW-ICS (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後增資壓力仍不小,「新壽RBC(資本適足率)6月時雖已達標,8月卻虧損逾50億元,預期9月業績也不會太好,今年全年新光金雖有機會維持獲利,但整體壓力不小。」知情人士說。
林伯翰也認同,「目前仍有金管會要求的70億元現增未兌現,新光金應盡快完成,等兵強馬壯後,再談合併、出售,過去參與現增股東,每股都淨賺近4元,股東不怕增資,是怕不會賺錢。」
接著他話鋒一轉批評,台新金用形同舉債的特別股,提高合併新光金收購價,4年前,新光金發乙種特別股時,由吳東亮派主導的新勝、台灣新實、王田毛紡等新光金法人股東,「利率4%都不願認,現在卻發利率不如定存,只有1.665%的特別股,這樣真的像一個富爸爸行為嗎?」
林伯翰更直搗黃龍稱,台新金帳面上有200多億元現金,既要發展台新金,又要替新光金輸血,「新光金現任經營團隊說,未來不會再和股東增資要錢,那是和誰要?當然是和台新金股東要,若台新金明年賺錢,都要給新光金,這對台新金股東來說,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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