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中)。(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勞保局今(29)日表示,為提醒各單位做好勞工安全工作,每3年計算一次的勞保職災保險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未來若前3年的職災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災保險費總額的比率超過80%,每增加10%加收其適用行業職災費率的5%,因此,民國103年將有1.09萬家投保單位適用此費率。勞保局總經理羅五湖指出,整體來說,每年影響不會超過2%,目前職災保險收入一個月約5000~6000萬元。
目前勞保職災保險有3種費率,上、下班災害費率為0.06%,而行業別災害費率的平均費率維持0.16%不變。第3則為實績費率,其行業別災害費率應按其99年至101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的比率高低計算調整,比率超過80%者,每增加10%加收其適用行業職災費率之5%,以加收至40%為限,若比率低於70%者,每減少10%減收其適用行業職災費率之5%。
也就是說,101年7月1日起至102年6月30日止,平均僱用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的投保單位,為103年度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適用單位。而 103年度共有1.09萬家投保單位適用實績費率制,較102年增加230家,其中減收職災保險費者7,652家,加收者2,477家,維持原費率者790家。另102年的實績費率適用單位中有648家於103年不再為實績費率適用單位。
依照現行規定,僱用被保險人數達70人以上的投保單位,即為勞保職災保險實績費率適用單位,職災發生率較高的單位,須負擔較多職災保險費,職災發生率較低的單位則負擔較少職災保險費。103年度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適用單位應採計的職災費率已計算完成,勞保局業於102年10月28日通知各相關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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