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於今(16)日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累計資料,截至102年12月15日止,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38家,通報人數2,172人,實際實施人數為1,429人,9月下旬以來,實施無薪假實休人數皆為增加,而截至12月中實休人數為9月下旬以來首次減少。
勞委會資料顯示,前期41家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5家停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恢復正常工作,惟另有2家新增通報事業單位。本期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方式多為月休1至4日。
而實施家數與上期相較減少3家,通報人數減少214人,實際實施人數減少937人。勞委會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
勞委會再次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用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本會「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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