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長洪申翰資料照。(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勞工請病假再也不怕被扣全薪!勞動部近日公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增多項保障措施,包括:1年內請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不利對待,而針對低薪族群,若工資貼近最低工資,每日病假最多僅能扣薪491元。對此,勞動部也公布常見9大QA,釐清勞工請病假的權益與保障。
新制規定,雇主如欲扣發全勤獎金,須依請假日數按比例扣除。舉例來說,若每月全勤獎金為3000元、月曆天數為30天,請病假1天最多只能扣100元。
但若勞工月薪貼近2026年最低工資2萬9500元,即使雇主調整薪資結構拉高全勤獎金、壓低底薪,也不能超過「每日最低工資的一半」,等於一天病假最多只能扣491元。
勞動部強調,即使雇主薪資調整為「底薪1萬4500元、全勤獎金1萬5000元」,也不能突破每日扣薪上限491元,避免剝削底薪族群。
新制另一大重點是明定「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天」,雇主不得對勞工為解僱、降薪、喪失福利或影響考績升遷等「不利處分」。
此外,雇主在考核時也應綜合評估勞工的工作能力、態度及績效,不得僅以請假日數為標準。若勞工懷疑遭不當處分,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訴,經查證屬實,雇主恐將面臨2萬至100萬元罰鍰。
請病假新制9大QA一次看
Q1:新制何時上路?保障什麼?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4大保障措施:
1、1年內請病假不超過10天,不得不利處分。
2、雇主如有處分,需負舉證責任。
3、考核不能只看請假日數。
4、全勤獎金須按請假日數比例扣發。
Q2:為何設定10天為界線?
答:經蒐集勞資雙方與團體意見,10天為多數可接受的平衡標準。
Q3:請半天或幾小時也算進10天嗎?
答:雖然法律上以「日」為單位,但雇主與勞工可協議小時計算,仍適用10日內保障。
Q4:哪些行為算「不利處分」?
答:包含但不限於:
解僱、降職、減薪、剝奪升遷、考績扣分、福利取消、排班權喪失等。
Q5:被不當對待怎麼辦?
答:勞工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由雇主負舉證責任。若查證屬實,雇主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Q6:請假超過10天就沒保障?
答:即使超過10天,雇主仍不得僅因請假就做負面考核,需綜合評估表現。勞工仍可透過調解或訴訟維權。
Q7:10日病假保障,包含其他法定假別嗎?
答:不包含!像是生理假、安胎假等,已有個別保護規定,不列入10日計算。
Q8:請病假需要證明嗎?
答:雇主可要求提供證明,如醫師證明、收據、藥單等。請假規範應載明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內。
Q9:修法後公司工作規則要更新嗎?
答:是,依法雇主須於30日內向主管機關核備修訂後的工作規則,並公開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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