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不同於銀行打亞洲盃的定位,為進一步深化信用合作社對社區的經營,金管會將放寬信合社單一授信額度,未來規模超過20億元且資產品質合乎條件的業者,授信額度將與淨值浮動。
金管會今(6)日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標準」,銀行局表示,目前信用合作社共24家,規模大小不一,大的有40多億、小的則為3億多,為兼顧信用合作社的規模大小、風險承擔能力及經濟發展衍生授信額度擴大的實務需要,因此檢討修正該標準。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明,此次修正重點為讓淨值較大、超過20億元的信合社授信規模將與淨值掛鉤,不再另設定最高限額,以符較大型信用合作社的經營需要,也就是,淨值愈高的信合社能承做的放款也愈多,目前合乎要求的業者共有6家。
此外,符合差異化條件的信合社將增加其對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的授信限額。以對同一人的授信限額為例,預估有5家業者可增加數額由200餘萬元至3000餘萬元不等;對同一營利法人的授信限額,約有18家可增加數額由900餘萬元至1.5億餘元不等;對同一關係人的授信限額,約有19家可增加數額由1000餘萬元至3.3億餘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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