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印度簽署「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並於今(103)年4月1日生效,未來雙方海關透過該協定的實施,將可大幅增加台印度雙邊的商務往來及文化交流,有助於擴大雙邊經貿關係。
財政部指出,該簽署協定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TAITRA)與印度商工總會(FICCI)簽署該協定的「執行議定書」,規範各項執行面的工作,雙方預計今年5月完成各項準備工作後,可正式開辦。
我國自79年實施這項制度以來,依據海關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統計數據,國內外廠商使用貨品暫准通關證的件數及進出口金額逐年增加成長,根據財政部統計,99年至102年,總計使用暫准通關證進口及出口件數分別為6,873件及938件;進口及出口金額分別為1,136億元及76.84億元。
財政部說明,國際貨品暫准通關證制度(ATA Carnet),是在特定目的下,為使日後需以原貨再復運出口的特定貨品,可於締約國間暫時免稅快速進口通關制度。其最大作用,就是以該通關證代替貨品進口報關文件,准許通關證的持證人於攜帶商業樣品、專門職業器材及展覽品進出一國國境時,免辦理進出口通關繳押等繁複手續,對於往來國際間作短暫停留的商業人士、專業人員等相當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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