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統計,截至103年8月底止,國銀OBU及海外分行對大陸地區法人、自然人的授信金額279億900萬美元,逾放金額4000萬美元,折合台幣約12億,逾放比率為0.14%,尚在可控範圍。
金管會表示,我國銀行業已邁入國際化,並積極拓展亞洲及國際金融市場,各地符合授信5P審核原則之企業,均為銀行爭取往來的對象,包括大陸地區營運良好的企業。
金管會強調,有關個案放款的承作,由銀行依其專業及授信審核5P原則審核評估。相關授信額度,須受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授信限額的控管。
而對於大陸地區的曝險總額度, 金管會特別予以控管,規定不得超過銀行淨值的1倍,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促各銀行加強相關業務及整體的風險控管,確實執行貸放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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