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現行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一直被民眾批評太嚴苛,勞委會24日邀請相關單位討論後宣布,今年第三季將放寬條件,除目前需要24小時照護者和特定重殘者,新增80歲以上、且表巴氏量60分以下(原35分以下)者皆可申請。
勞委會昨天邀集衛生署、內政部討論放寬身心障礙者及80歲以上國人申請外籍看護工標準,各單位達成共識,只要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就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
勞委會預估,80歲以上巴氏量表符合30分至60分者約3.3萬人,加上目前已申請外勞看護的80歲以上老人約9萬多人,在52萬戶80歲老人家庭中,已有五分之一家庭可聘看護外勞。
巴氏量表0到30分為「完全依賴性病患」,考量80歲為超高齡民眾,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亦即「嚴重依賴病患」也可請看護外勞。這項修正案,將在五月初的「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中提案討論,若提案通過,新規定最快可在今年第三季上路。
不過,還是有民眾認為應全面開放,民間團體和學者則擔心再放寬會影響長期照護制度發展;勞委會回應,與會單位認為,申請看護外勞仍應以「不影響長照系統建立」為前提,因此必須以「失能與否」作為主要衡量標準,不能只考慮「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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