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長鄧振中稍早促請中油僅快釐清相關責任。(圖/本報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2日表示,查獲中油向淳品實業公司違法「租油槽」,未經核准的情況下,將石油製品儲放在八里台北港3座巨型儲槽內,且8年來都未進行安檢,將依法重處中油最高罰鍰新台幣500萬元。經濟部長鄧振中則指出,中油雖非刻意隱匿,但仍要改進相關行政作業。
經發局表示,7日聯合稽查發現,中油租用淳品公司油槽儲放石油製品高達7500萬公升,但未依相關法令申請許可,目前已採樣送驗,初步確認3座巨型儲槽內疑似是石油,仍待最後檢驗結果出爐。目前新北市政府已緊急查封3座油槽,並與經濟部會商尋求相關措施方案。
經發局指出,查獲中油違法儲放的數量已經超過最高裁罰基準100公秉,因此,將依法裁處最高罰鍰500萬元。中油副總張瑞宗稍早表示,淳品公司登記的是倉儲業,不受石油管理法規範,但仍須遵守地方與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範;另外,淳品公司雖是中油轉投資,不過中油只是向淳品「租賃」油槽放置油品,至於相關責任釐清,他還需要再進行了解,預計在稍晚將對外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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