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鐵局組長楊正君表示,目前優先處理接管營運業務,至於3月特別股問題,只能見招拆招。(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日初審通過接管高鐵法源「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也代表交通部進一步為接管做準備,將明確訂定法律規範,有利於接管小組營運。高鐵局官員也指出,針對高鐵財改案已無對策,屆時只能「見招拆招」。
由於交通部高鐵局在接管後,執行上會產生很多公部門與民間公司的爭議,因此獎參條例通過,有助於法律關係更加明確化,高鐵局進入接管後,在經濟部公司登記要對高鐵公司的關係人做註記,公司有權力上的行駛需要有接管人的附署。
高鐵局也指出,目前初步的動作是啟動接管小組的籌組,成員規劃有10~20位,主要招攬高鐵局、台鐵北捷等其他鐵路軌道的事業機構,以及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技術顧問人員等三大類人才,但目前人選還沒有任何規劃。
「接管小組不是直接操作營運事項,而是對於決策性的文件,或是對外的合約等必須要有一些附署的關係。」高鐵局組長楊正君指出,簡單來說,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終止的那一天,也就是交通部高鐵局債務承擔起始日,初步預估在第81天3083億元的資產就是交通部所有,盈虧也將由交通部承擔。
針對有立委希望交通部重提高鐵其他的解決方案,楊正君進一步說,目前的確都還沒有其他方案,只有聽到外界的意見,例如特許期短一點或是特別股是否有其他方式處理等。但他強調,既使先驚險熬過3月特別股的問題,也只是先救火兩年,但本質上還是無法攤平成本。
原始股東增資 高鐵局:也是一種解決方案
以短時間來看,楊正君表示,為了避免高鐵營運上的問題,因此「優先處理接管營運業務」,至於3月即將面臨的特別股問題,只能「見招拆招」。有立委提出讓原始股東增資,他認為這也是一個解決方案。
楊正君強調,雖然交通部會力保高鐵所有員工的工作權,但在公司移轉的過程當中,難免會造成工作上的士氣低迷,或是有其他變數,因此,站在高鐵局的立場仍不願意看到破產局面。
此外,也有外界建議將部分特別股轉至普通股來因應解決方案,但由於高鐵公司的482億淨值,在沒破產情況之下,特別股有優先權,因此若將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就等於與大家平分,就會有6成的損失。
而在銀行團部分,擁有債權與股權的關係,若是高鐵破產銀行的債權絕對是沒有問題,但在股權部份預估也會受到影響,特別股跟普通股都無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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