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核二廠用過的核燃料棒,最快將在2015年底送至國外處理,台電已公開招標。(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台電17日公告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將花費112.57億元,把核一、二廠用過的1,200束核燃料棒,分批送至國外處理,預估最快在2015年底,就會有300束燃料棒被運離台灣。
台電在2月17日公告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算金額為112億5,705萬元,在承接國家方面,法國、英國、俄羅斯,都是可能選項,預計4月下旬就可完成招標。
由於核一、二廠燃料棒存放空間不足,加上新北市政府不同意核一、二廠改用乾式儲存,因此經濟部與台電共同推動「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打算將燃料棒運往國外處理。
經濟部曾指出,用過的燃料棒有96%可回收再利用,提煉出鈽、鈾等核原料,不過台灣並無這項技術,因此必須委由他國執行,台電已從核後端基金中提撥近113億元經費,計畫分批將核一、二廠用過的1,200束核燃料棒,運往國外進行處理,2015年底就會把第1批燃料棒(300束)送出國。
根據「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規劃,1,200束核燃料棒,將分4年運往國外處理,完成處理後,會在國外存放20年,再送回台灣,屆時體積將縮減至原本的4分之1,放射性強度也會大幅降低,包括法國、英國、俄羅斯等國,都具備這項技術。
對於將用過的燃料棒送出國處理,經濟部長鄧振中說,核燃料棒的處置,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如今有可以處理的方法,是好事情,待完成招標後,一定會對外清楚說明。
經濟部資料顯示,核一廠1號機燃料池最多可擺3,083束燃料棒,在12月大修前,累計已放了2,982束,剩餘空間十分有限;截至目前為止,核一、二、三廠所用過的核燃料棒,累計高達1萬7,036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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