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5/2520:07:08
發言人 黃健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37016555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解除第二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5/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殷琪/董事
(2)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黃育徵/董事
(3)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張良吉/董事
(4)龍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蕙玉/董事
(5)龍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永強/董事
(6)高德榮/獨立董事
(7)王明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殷琪/大陸工程(股)公司董事長、
大陸建設(股)公司董事、台橡(股)公司董事、
New Continental Corporation董事、American Bridge Holdings Company董事
(2)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黃育徵/台橡(股)公司董事、
新鼎系統(股)公司董事、安泰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
(3)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代表人:張良吉/大陸建設(股)公司董事長、
萬國商業開發(股)公司董事長、先施百貨(股)公司董事
(4)龍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蕙玉/大同世界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5)龍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永強/台橡(股)公司副總經理、
台橡(濟南)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台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台橡(上海)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台橡(南通)實業有限公司董事、
Trimurti Trading Corporation董事、Dymas Corporation董事、
TSRC Biotech Limited董事、Hardison International Company董事、
Dexco Polymers Operating Company LLC董事、TSRC(Lux)Corporation S.ar.l董事
(5)高德榮/CoAdna Holdings, Inc.獨立董事、嘉彰(股)公司獨立董事
(6)王明德/英屬蓋曼群島商立凱電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台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1/05/25-104/05/24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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