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政府將實施縮減法定正常工時。(圖/東森新聞)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明年上路,勞工全年休息日將增加13天,國定假日則從19天縮減為12天,這讓外界不禁質疑,恐有侵害勞工權益的狀況,對此勞動部回應,假只有增加,沒有減少,整體來看,全年放假日仍增加6天。
明年1月1日起,政府將實施縮減法定正常工時,未來法定工時將縮減至每週40小時,同時將刪減青年節等7個國定假日(包括元旦隔日、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等7天),整體從19天縮減為12天,讓外界不禁痛批,縮減工時已經是遲來的正義,現在竟然反過來刪除勞工7天的國假,原來縮減工時根本是玩假的!
對此勞動部回應,自明年起,法定正常工時上限由「每兩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勞工全年的休息日將因此增加13天,國定假日雖然從19天縮減為12天,仍比公務人員多出1天的「五一勞動節」,整體而言,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天,「假只有增加,沒有減少」,並沒有侵害勞工權益。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我國國定假日之法源為內政部訂頒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而該實施辦法為配合公部門「隔週休」及後來的「周休二日」之實施,早已將本次為配合縮短工時擬減少的紀念日及節日(青年節等7個國定假日),修正為「只紀念、不放假」,因此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中的國定假日才跟進調整。
勞動部表示,為推動縮減法定正常工時政策,近2年來已密集聽取勞雇團體意見,去年共辦理近35場座談會,已經盡力爭取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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