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指出,只要符合特定條件,民眾可延後、分期繳稅。(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民眾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在期限內繳稅,或者無法一次繳清稅款時,是否可申請延期或分期?南區國稅局副局長樓美鐘19日表示,民眾如因遭受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由,或者屬於經濟弱勢者,無力在期限內繳清稅款,可在繳納期間內向管轄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且可免加計延期或分期利息。
樓美鐘進一步指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若發生財務困難,導致無法在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營利事業所得稅或綜合所得稅,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可在期限內向管轄國稅局申請分期繳納稅款,但必須加計分期利息;此外,遺產稅、贈與稅及已移送執行的欠稅案件,也有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等相關規定。
▼可申請延期繳納或分期繳納稅捐一覽表。(圖/記者徐珍翔翻攝)
資訊恐慌症發作?
下載「ETtoday新聞雲APP」快速補給→
iOS:https://goo.gl/rmIDdx
Android:https://goo.gl/XPe8Uj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