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圖/記者徐珍翔攝)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針對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新竹眷改等弊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二審宣判,日前突然改口「全部認罪」的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應執行2年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但繳公庫2億元後可緩刑5年,全案定讞;遠雄發言人蔡宗易傍晚轉述趙藤雄說法,稱感謝法院給予重新出發機會,往後會記取教訓、反省檢討,未來將以個人專業從事公益、回饋社會。
趙藤雄涉及因桃園八德及林口A7合宜住宅開發案行賄當時營建署長、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自始至終,趙藤雄皆否認「主動」行賄直到日前又爆出涉嫌行賄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藉此取得多筆眷村改建案;消息傳出後,趙藤雄改口,連一審獲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也一併坦承行賄,如今獲判緩刑5年免囚定讞。
蔡宗易則轉述趙藤雄在法院所發表簡短感想,宣稱感謝法院給予重新出發機會,未來會記取教訓、反省檢討,也感謝社會各界;往後個人將用專業從事公益、回饋社會,至於公益方面細節,遠雄集團正在協助規劃,「但因為剛剛才宣布判決,細節還沒出來。」
至於對遠雄是否會造成影響?蔡宗易說,企業經營方面,趙藤雄已交由專業經理人打理,因此不受影響,只強調趙藤雄期許經營團隊能提供客戶更優質的產品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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