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匯市波動劇烈,為了強化銀行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的風險控管、商品交易條件與商品銷售管理,金管會日前再祭第三波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外匯)管控,共有7大措施,預計管理辦法1月中發布,農曆年後正式上路。
這7大管制措施,包括調高銷售對象法人客戶資產至1億元、自然人不得買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商品期間限不得超過1年、交易額度不能超過客戶可驗證往來資金的2.5倍、徵提保證金,交易額度控管和資訊揭露等。
其中,避免客戶無本套利,各銀行需向客戶收取期初保證金;其中複雜高風險商品,期初保證金收名目本金的2%,商品期限超過一年且隱含賣出選擇權的匯率衍生性商品,收到5%;至於「追繳」保證金則由各銀行自訂;另在交易額度部分,銀行必須估算一個客戶可驗證的資力,例如有多少存款、有價證券等,總計不能超過2.5倍。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金管會衡量銀行承作該商品的風險能力指標包含資本、客訴、國外部門、專業人力、外匯市場交易紀錄等;銀行局強調,匯率變動這麼激烈,沒有防範措施,如果沒有介入處理,情況會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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