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7/1218:00:03
發言人 林靖誼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12831
主旨 : 代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7/1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南區頂橋子頭段436-30地號公共設施用地
2.事實發生日:101/7/12~101/7/12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432平方公尺,折合130.68坪
交易總金額:7,938,84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母公司監察人:陳本發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本公司某建案尚需容積移轉量體,經評估本標的物可作為該案容積移轉之移出基地
陳本發先生持有本標的物已逾30年,原取得價格因年代久遠已不可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第一期款:1,587,768元
2、第二期款:1,587,768元
3、第三期款:3,969,421元
4、第四期款:793,885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埸景氣狀況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為建案容積移轉之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因關係人訂約取得本標的物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故不適用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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