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57億新台幣,傳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的提前請辭恐怕與這次出包有關。(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兆豐金旗下的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涉嫌洗錢,遭美國主管機關重罰1.8億美元,甚至連央行也可能遭到波及,新任兆豐金暨兆豐商銀董座徐光曦現已趕赴美國處理。巧的是,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於3月時提前請辭董座,而現在兆豐銀就出包,因此外界質疑,他趕在520辭去職務,恐怕與這次紐約分行遭罰的事件有所關連。
金管會指出,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在2015年曾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辦理現場檢查,發現有未落實可疑交易篩選、申報作業等法令遵循的缺失,檢查報告於今年2月份出爐,但內文並未提及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將採取的處分。在這之後,蔡友才就在3月份提前請辭,不僅讓金融界議論紛紛,也引起不少聯想;不過,倘若金管會認定他與此案有關,恐怕還是難逃相關責任。
兆豐金控19日晚間緊急召開重大訊息發布會,宣稱美國近年加強反恐、反洗錢力道,尤其是今(2016)年初制定新規範,才認定兆豐銀未達新標準,有「應申報而未申報」情事,對此,該行已於19日與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簽署書面協議,將在10天內繳交罰金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
針對涉及洗錢風波一事,兆豐金說明,主要是因為2015年1到3月間,DFS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一般業務檢查,不過,由於美國2016年初才針對反洗錢制定新規範,因此在2016年2月檢查報告中指出,該行在辦理匯款業務時,有應「申報疑似洗錢交易而未申報」的行為,已違反美國防制洗錢相關法令。
財政部於晚間也發布新聞稿指出,紐約州金融廳於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商銀紐約分行進行金檢,並於2016年2月9日檢查報告中指出該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在法遵機制、房市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相關規定。金管會則指出,2016年5月,兆豐銀將這份報告提供給金管會,當時金管會就要求兆豐銀確實改善。
由於事態嚴重,徐光曦現已趕赴美國處理,而這僅是他走馬上任的第3天。一般政黨輪替後,公營事業機構高層照例也會跟著輪替,但新政府當家近百日,許多公營事業機構的董事長人選卻還在難產;直到最近,終於拍板台銀金控董事長呂桔誠、兆豐金控董事長徐光曦等2宗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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