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遭美重罰。(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有防制洗錢法令遵循的缺失,遭到美國紐約州金融監理機關(簡稱NYDFS)重罰新台幣57億元,金管會表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於法令遵循,主管及防制洗錢人員,對當地法規缺乏瞭解,且對於NYDFS檢查意見,並未深刻檢討缺失,「其輕忽回應,令人憂心」。
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金管會指出,依行政院指示成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將召開會議釐清裁罰案相關事實,並追究人員的可能責任。
此外,金管會也指出,在此裁罰案中,兆豐銀行共有3個缺失,包括第一,根據NYDFS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的新聞稿,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法令遵循部分,主管及防制洗錢人員對當地法規缺乏瞭解,且有職務衝突情形。
第二,兆豐銀紐約分行有出現「未定期全面檢視偵測可疑交易」的監控篩選標準;第三,防制洗錢程序有「未持續監控可疑交易提供有效指引」等缺失。
金管會直指「該分行2016年3月24日對於NYDFS檢查意見,其輕忽回應令人憂心」,另也強調,在合意處罰令中,「並未指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是否有涉及洗錢個案」,金管會將積極與NYDFS聯繫,並已要求兆豐銀行儘速提出說明,及檢討相關人員可能責任。
▼圖右為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圖/記者李鍾泉攝)
至於兆豐銀案後續處理方式?金管會表示,事件發生於海外分支機構,除了要求兆豐銀行儘速完成改善外,也要求各銀行總行派駐海外分支機構的負責人、法令遵循主管,應具備適足的經驗及訓練,確實熟悉本國及當地國金融法令,總行也應加強檢視海外分支機構的洗錢風險控管。
另一方面,金管會說,法務部也正進行洗錢防制法的修正,以強化防制洗錢規範,並與國際組織的最新標準接軌,金管會將借鏡兆豐銀行個案,強化各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制度的落實。
而防制洗錢法令遵循,是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一環,依照銀行法及相關規定,銀行應指定專責人員,協調監督相關制度的遵循,並要求稽核部門進行查核。
最後,金管會重申,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都為保護合法商業,避免金融機構成為非法商業的工具,呼籲金融機構調整經營思維,不應偏重追求獲利或降低成本,不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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