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擘等三家頻道代理商遭重罰,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此案由NCC主動移送公平會。(圖/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和佳訊視聽等頻道代理商,由於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給予不同交易條件,公平交易委員會19日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為由,三家合計被重罰新台幣1億2600萬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由於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不足,無法對頻道代理商有所管制,因此主動移送到公平會調查並做出懲處,未來會透過新的匯流法或反媒體壟斷法,把頻道代理納入管理。
根據公平會的調查,凱擘、全球數位媒體和佳訊視聽,就2016年度代理頻道授權,與2015年起開播的系統經營者的交易條件,是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15%作為最低簽約戶數,但最低簽約戶數,經調查都是這些新進或跨區有線電視業者實際訂戶數的數倍。不過,凱擘、全球和佳訊對既有經營區的原系統經營者所簽訂的頻道授權契約,卻以實際訂戶數不等的折扣作為簽約戶數,導致新、舊系統業者所負擔的授權費有極大差異,造成不公平競爭。
公平會19日決議通過,以「屬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行為」為由,重罰凱擘、全球和佳訊各新台幣4100萬元、4000萬元和4500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高達1億2600萬元,創下有史以來對有線電視頻道代理業者罰鍰最重的一次。
對於公平會的重罰,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由於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不足,無法對頻道代理商有所管制,因此發現這種情形後,NCC主動移送到公平會調查並做出懲處,未來將會透過新的匯流法或反媒體壟斷法,把頻道代理納入管理,接下來也會根據公平會的裁決,邀集頻道代理商和新進業者進行後續調處。
公平會也表示,凱擘等頻道代理商藉由新進和跨區系統經營者對其代理頻道需求,以差別待遇行為,不當墊高新進和跨區系統經營者的經營成本,形成競爭障礙,甚而可能被逐出市場,嚴重損害有線電視收視服務市場競爭,因此予以重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