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圖/記者李鍾泉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重大意外頻傳,台北國稅局向民眾表示:若親人不幸遭逢意外過世,繼承人可持身分證正本、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證明或死亡證明,向就近的國稅局分局以及稽徵所調閱被繼承人財產和所得清單,並可使用這些資料向金融機構、證券商或投資公司、地政事務所等機關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以作為申報遺產稅資訊。
台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誠實申報遺產稅。如未依限申報,除需補繳稅款外,更可能依照核定應納稅額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如已依限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狀況,也將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台北國稅局提到,若被繼承人生前未做妥適交代,導致無法完整蒐集相關資料,繼承人可洽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話:02-8596-2345)查詢銀行存款部分。至於上市、櫃或興櫃股票部分,可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19-5805)查詢被繼承人開戶資料及持股餘額明細;若想查詢保單資料,則可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61-2144)查詢。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