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應徵上科技業務,卻被要求六個月試用期。(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試用期六個月正常嗎?一名網友因為自己的新工作條件很特別,不僅任務內容要到職當天才知道,而且試用期長達六個月,如果沒達到任務目標,就等於試用期沒通過,讓網友疑惑不知是否該去?不少網友紛紛猜就竟是哪間?還建議他應該騎驢找馬,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樣的工作條件,等於是被當成免洗業務。
網友以「試用期超過六個月」為題,在PTT科技版上發問,他描述自己好不容易拿新公司offer,但卻開出附帶條件,要他幫忙開發新的客戶,但任務內容要等報到當天才知道;另外,公司擔心三個月之內完成任務太趕,給他六個月的時間達成任務,若達到就續任、年資繼續累計,反之,若沒達到等於試用期沒通過。他疑惑,科技業會有這樣的工作條件嗎?
有網友細心以勞基法內容回應,只要是雙方合意,就不違反法令,如果這名網友同意,合約就成立。也有網友建議,先考慮產品好不好推,如果不好推就別去,以免被當成「免洗業務」;更有網友勸阻,這種條件的定期契約明顯不能簽。
發問網友還提示,這間公司算是有個富爸爸,怕如果騎驢找馬會變成黑名單,網友直接吐槽說「富爸爸不給錢,還是個窮孩子」,要他謹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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