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示意圖。(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亭羽/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庫署與關務署合作於基隆關建置之進口酒類檢驗室已於106年3月28日正式啟用,自4月1日起,開始執行自基隆關本關進口酒類衛生查驗之檢驗工作;7月1日起,將擴大範圍至檢驗基隆關及台北關各關進口酒類案件。未來北部地區各關進口之酒類,均可由該檢驗室直接檢驗,預估可縮短檢驗天數0.5天至1天。
國庫署表示,為強化進口酒類之衛生管理以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財政部自95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進口酒類衛生查驗,不符衛生標準者將不得輸入。進口酒類查驗之逐批或抽中批案件,原本委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取樣及檢驗,因該局組織改造,經過協調後,財政部關務署同意自105年1月1日起係由海關各關協助辦理酒品之「取樣」,並商請屏東縣檢驗中心協助辦理「檢驗」工作。為精進服務效能,更協調關務署於基隆關建置進口酒類檢驗室協助辦理北部檢驗工作。
據統計,北部各關進口酒類檢驗案件約占全國總檢驗案件8成,本次透過強化基隆關檢驗量能,將基隆關及台北關進口酒類檢驗案件移由該檢驗室檢驗,預計可達成縮短檢驗時間,提升通關效率,並減輕業者倉租成本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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