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MAX自救會赴行政院抗議。(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民國103年和104年相繼以WiMAX業者沒有達到事業計畫書中承諾建設基地台的數量為由,不同意大同電信和全球一動換照申請。兩家業者不服提起訴訟,都獲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不過在NCC申請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已經決議大同電信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審,至於全球一動案還在審理中。
在4G LTE開台營運後,台灣WiMAX業者面臨營運困境,相繼退出市場。2014年NCC宣布,由於大同電信當初在建設計畫書中曾承諾要建設1837個無線基地台,但是卻只建構681個,其中抽驗90個基地台還發現,有47個沒有發射訊號,加上國際設備廠商仍有生產WiMAX無線基地台,不符合建構不足理由,因此以沒履行計畫書為由,不同意換照。
2015年NCC也宣布,全球一動經營至今,並沒有達到事業計畫書中承諾要建設1809個基地台的數量,因此以違反「行動寬頻管理規則第46條」的規定,不准許換照。
就在NCC不同意換照申請後,兩家業者陸續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6 年 6 月判決大同電信勝訴,2017年2月判決全球一動勝訴,而這兩起判決結果,NCC都已提出上訴。
NCC今天(25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昨天(24日)已經決議大同電信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審,至於全球一動案還在審理中。NCC說,當時會做出不允許換照的決議,主要因為兩家業者都沒有履行建設計畫書的承諾,違反「行動寬頻管理規則第46條」的規定,決議並無不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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