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2415:20:28
發言人 徐初發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82345-8102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九十九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提前贖回事宜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24
2.公司名稱:鈺創科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第十八條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民國99年7月18日)起至發行
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4年5月7日)止,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
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
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債之
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
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
轉換債。若債權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
時之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債轉換為本
公司普通股。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1年9月10日至101年10月9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1年10月9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1年10月11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1年9月10日
六、債券收回手續:
因本轉換債採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可於受理開始日(101年9月10日)前一個營業日起
至收回截止日(101年10月9日)之前一營業日止,攜帶集保帳戶印鑑及證券存摺至原
交易券商處填具「有價證券轉(交)換/買(贖/賣)回/註銷/認股/履約/兌回帳簿劃撥
作業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債券,每
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並統一於101年10月17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
支票方式交付各債券持有人。
七、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100-08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2181-1911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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