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案,NCC樹立媒體交易案典範。(圖/林睿康記者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31日)以考量到系統和頻道的垂直整合、言論多元、產業發展、資金執行能力、員工權益和買方開放式的投資架構易生黨政軍條款疑慮等理由,不同意「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NCC此舉不僅依照廣電三法依法行政,更是參考過去案例,遵循行政一致性自我拘束原則,尤其是確立了多系統經營者(MSO)不能擁有全國性新聞頻道,將有助於媒體市場的穩定。
「台數科收購東森電視案」去年十月發展至今,從垂直整合、高財務槓桿、黨政軍到上市公司不宜買媒體等議題,都不斷考驗NCC委員們的智慧。此交易案中間雖然傳出台中市長林佳龍企圖用政治力介入干預,但最終NCC 依法行政, 遵循「行政一致性自我拘束原則」,守住「黨政軍退出媒體」最後防線,也維持目前媒體市場的穩定。
在垂直整合部分,NCC正視到台數科集團雖然只佔有線電視整體市場約10%,但是在中台灣有顯著地位,尤其在經營區都是獨佔,具有絕對優勢地位。而且台數科如果成功整合了東森電視,將有十三個頻道,尤其還有兩個新聞頻道,將成為有線電視NO.1,市場地位將更強大,可能有妨礙競爭的疑慮,更何況台數科還曾有任意移頻的不良紀錄。
在資金執行能力部分,台數科集團為了併購東森電視、新永安與大揚兩家系統台,跟銀行團貸款了253億元,高財務槓桿操作早就被外界質疑,而且從台數科今年第一季的財務報表和低流動性股票的狀況,外界更憂心其還款能力,而這部分NCC終於注意到,成為否決此交易案的理由之一。
此外,台數科在宣布收購東森電視前,其實已經有A-One體育台、中台灣生活網頻道、叮噹成人電視台、冠軍電視台和冠軍夢想台5個衛星頻道,頻道數量雖然沒有東森加超視(8個)、緯來(7個)、三立(6個)多,但也與八大(5個)、年代加壹電視(5個)相當,更超出中天(3個)、非凡(2個)。只是,細看台數科所經營的頻道,不僅畫質與HD相差甚遠,內容更充斥賽鴿、算命和賣許多保健食品。而這樣的經營內容也讓NCC委員看到,質疑台數科並無能力經營東森電視。
這次NCC另一個否決理由,是買方開放式的投資架構易生黨政軍條款疑慮,事實也確實如此,因為上市公司基於證券市場交易原則及股份自由轉讓原則,以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之規定,無法拒絕被任何黨政軍直接或間接投資可能。回顧「大富併凱擘案」、「TVBS案」、「八大案」和「TBC案」,哪一個交易案不是用私人名義收購媒體,更何況在「TBC案」中,這屆NCC委員還做出「申請人與其關係企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不得轉讓予鴻海、亞太或其控制與從屬公司。」的附負擔附款,早已確立了上市公司不得經營媒體的「行政慣例」。
NCC此次的「不予同意」決議,視野絕非外界所稱「一、兩張股票卡住百億元交易」那麼狹隘,而是通盤性的考量所做出的結果,相信之後所有的媒體交易案,NCC將秉持這些原則進行審查,確保台灣媒體交易環境的秩序,值得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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