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9/1116:30:27
發言人 朱艷凰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9102120
主旨 : 本公司與山王工業有限公司之間的訴訟達成和解,本案終結。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1/09/1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山王工業有限公司, 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司店簡調字第244號
2.事實發生日:101/09/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山王工業有限公司於101年7月向台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產品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訟.
4.處理過程:本公司在與原告協商下,雙方於民國101年9月11日簽署
和解協議,原告已同意向法院撤回起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和解內容屬保密資訊,
但對本公司財務與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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