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9/2713:00:54
發言人 吳連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16731-103
主旨 : 澄清101/9/27工商時報B5版報導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09/27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1/09/27
3.報導內容:信大南京廠,Q4轉盈有望。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報導係媒體自行估算臆測,本公司並未發佈相關
預測及財務資訊。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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