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桃園蘆竹一場工廠惡火,6名越籍移工在雇主所提供的違建宿舍中,不幸葬身火窟;此外,一名台籍染整廠工人工作十餘年,雙腳遭染劑汙染中毒發黑,還因長期過勞造成腦溢血昏迷,最終失智。種種現象都凸顯台灣的惡劣勞動環境,不利勞工生存,勞工團體力爭勞基法修改保障勞工合理工時,並非毫無所據。
圖文/鏡週刊14日凌晨2點10分,位於桃園市蘆竹工業區一家專門製造汽車隔熱膜、PE膜的汽車用品大廠「矽卡」,百坪倉庫突然竄出火舌,火勢透過鐵皮打造的建物很快造成延燒,五名被火焰燒得皮開肉綻、衣著破碎的越南籍移工勉強逃生,甚至還有人從2樓跳下,場面怵目驚心。
通道曬衣 阻礙逃生
原來這間鐵皮倉庫的二樓是員工宿舍,由於現場置放太多易燃的隔熱紙、PE膜,警消在4個小時後才將火勢撲滅,隨後在2樓客廳後方發現來不及逃生的6具焦屍,有的更已碳化見骨、身分難以辨識。
警消調查起火原因,表面上是因2樓陳設簡易的配電盤突然爆炸起火,又因樓梯通道曝曬衣物阻礙逃生;但真正要命的是這個百坪鐵皮建物不僅是違建,工廠負責人還讓11名外籍移工居住在逃生動線不良、消防安全也出問題的違建宿舍中。
矽卡公司的陳姓董事長和謝姓廠長,起初辯稱不知宿舍是違建,但檢警詢問逃出的5名員工,他們透露負責人常常進入宿舍走動、勘查,訊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兩人移送桃園地檢署,並各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但在這起慘劇中,勞檢部門也扮演十分關鍵的角色,人謀不臧間接釀成這起慘劇。
火燒宿舍 難認職災
據桃園市勞動局指出,矽卡公司的違建宿舍沒有建管處查報記錄,也未申請建照,但過去3年勞檢時,都有發現這些問題,桃園市長鄭文燦才下令徹查是否還有類似的違建宿舍存在;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還表示,11名在違建內受傷、枉死的外籍移工,因當時都在宿舍休息,地點並非工作場所,也沒有提供勞務服務,想要符合職業災害補償給付標準恐怕「有難度」,僅能透過勞保給予補助與協助。
台灣對待外籍移工的勞動和住宿環境不夠友善,導致移工客死異鄉。本刊詢問大火中被燒傷臉部及手腳的阮姓移工,他說來台至今每月約領取2萬餘元薪資,扣掉住宿舍的1500元和給人力仲介公司的費用,剩下約1萬餘元可生活;但提到公司平常的待遇,他只表示統一交由仲介回答,就三緘其口不再說話。
不要以為只有外籍移工會被資方欺負,本土勞工因過勞致死、失能的案例也所在多有。本刊找到一名在桃園蘆竹工業區染整廠工作的失智、失能勞工,揭開過勞導致職災的真相與辛酸。
每天加班 雙腳中毒
記者來到滕先生在桃園市八德區的家,只見他腳上還有日前燙傷所包裹的紗布,坐在昏暗的家中面對記者提問,雙耳因染整機器長年的高分貝噪音影響,而必須戴助聽器,滕先生只能努力讀著唇語,才能勉強聽得懂;一旁的妻子則哽咽地說:「他的雙耳聽力受損,現在還失智,可能真的不太明白你們的問題!」
滕男的張姓妻子告訴記者,她從大陸來台嫁給滕先生後,他就一直從事染整事務;直到15年前,桃園蘆竹一家新成立的「東明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他聯繫,挖角滕男與另外兩名同事一起到該公司上班,從事染劑調合等工作。
此後滕男每天要從桃園八德騎40分鐘的車到桃園蘆竹上班,颳風下雨他都不曾缺席。除了每天8點到下午5點的固定工時,滕男還得每日加班,更須輪大夜班,但任勞任怨的他,幾乎不曾有怨言,繼續每天10多個小時的「長期」工作,甚至月休僅2日,公司雖讓他升職成為領班,但他原本硬朗的身體,也出了狀況。
由於長期從事染劑調整,滕男的雙腳開始出現發黑、類似化學中毒的異狀,但工作認真盡責的他,為了家中妻小仍然堅持上班、加班。但4年前,一次上班途中的車禍意外,導致他住院,公司竟然不聞不問,還以「多日曠職」為由,要求滕男自動離職。
滕男與妻子不服,尋求勞資調解,最後公司同意讓滕男留下,卻又疑似不滿滕男投訴勞工單位,要求他轉調部門,從原本的染劑調整變成操作染整機台,滕男必須重新適應,甚至還會經常性地調動,讓滕男禁不起摧折,身體狀況也每況愈下。
在3年前的9月22日早晨,滕男一如往常地前往公司上班,當要工作時,突然被主管調度前往包裝布料,滕男向主管反應,包裝的工作他並不熟悉,是否可請其他熟稔該工作同事支援?但是主管卻回說:「叫你去,你就去吧,8台機器你全都要看!」
昏倒失智 求償敗訴
面對主管的無理要求,滕男戰戰兢兢的前往包裝部門,看顧8台他完全不熟悉的包裝機;可能是疲於奔命而過勞,滕男突然昏倒在地,頭部撞擊地面,導致兩側顱內出血,公司只叫了救護車將他送醫,此後就不聞不問。
滕男躺在衛服部桃園醫院的加護病房中,經過醫護人員努力搶救後,才勉強甦醒;但腦出血後,伴隨而來的是記憶喪失與失智的現象,醫生也判定他不適合工作,滕家頓失依靠,只好靠著妻子在大湳市場幫人縫紉,才能勉強貼補家用。
至今3年過去,滕家人仍努力向該公司求償,要求職災賠償100萬元,但是公司卻置之不理。雙方對簿公堂,民事一審判決,公司須補償滕男「加班費」,但對其職業傷害卻隻字未提;滕男透過法扶機構再上訴,公司依舊堅持未叫滕男從事不熟悉、過勞的事務,法院最終仍判處滕家敗訴,公司不須賠償職災。
修勞基法 問題未解
滕男的妻子流淚控訴,政府根本無法體恤勞工,反而任由資方欺負勞工,家中還有二個在就學的孩子,沒有任何補償,日子真的不知該怎麼過?
滕男的妻子流淚控訴,政府根本不體恤勞工,反而任由資方欺負勞工,家中還有二個在就學的孩子,沒有任何補償,日子真的不知該怎麼過?
事實上,《勞動基準法》從2016年起就規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而從即將修法的內容顯示,除了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外,若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時,每天則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但這些「修惡」的條件,根本不被勞工們所接受,勞資雙方仍無法妥善協調,問題依然是無解。
工時飆高 過勞之島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指出,工時規管目的在於促進勞工的作息平衡、保障勞工的合理權益,工時過長也影響勞工身體健康、家庭關係及個人社交。且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OECD)國家每年人均工時指標,台灣人年均工時為2141小時,介於OECD中35個國家工時的第2名至第3名間,台灣儼然就是過勞之島,政府還要幫助企業調高工時、沒收休假,根本沒有任何道理可言!
政府舉棋不定的態度,與勞動條件的日益惡化,已逐漸演變成勞資對立的社會現況,勞資協商的未盡成熟,讓真正廣大民意無法被企業或政府接納,也讓勞資雙方權益消耗與空轉,犧牲的還是多數且廣大的勞工,只能淪為政治意識型態角力的盤中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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