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1519:04:22
發言人 潘文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6200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廢止前已申報生效
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15
2.公司名稱:昱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發行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現金
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於101年4月19日經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142291
號函及第1010014229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並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經
101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1149號函核准備查在案。考量募集期間
即將屆期,有鑑於國際經濟情勢導致國內資本市場波動較大,為考量公司
整體及股東之最大權益,擬向主管機關申請廢止前已申報生效之國內第二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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