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洗錢示意圖。(圖/鏡週刊提供)。
文/台灣銀行家
全球掀起反洗錢、反資恐的浪潮,加上2016年8月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洗錢防制出現嚴重的漏洞,遭DFS(紐約金融服務署)重罰US$1.8億(約新台幣57億元),適逢今年台灣又將接受APG(亞太洗錢防制組織)的評鑑,相關的法令遵循議題再度成為金融圈的熱門話題。
自從受到國銀裁罰案的衝擊,以及去年下半年新版《洗錢防制法》適用後,銀行界雖然比以往積極建構風險管理系統與法令遵循制度,但仍有不小的改進空間。今年1月,兆豐銀因為在美國的分行未全部改善其缺失,再度遭美國開罰U S$29,000,000(近新台幣9億元),顯見台灣金融業者的法遵與風險管理標準,離國際級標準還有一段距離。
兆豐案當頭棒喝洗錢防制成顯學
這一切,看在花旗(台灣)銀行前法遵長、全球人壽顧問黃介仕眼中,也是百感交集。他從2000年開始,便在花旗(台灣)銀行擔任洗錢防制主管,先前亦多次在金管會邀請下,與國內金融業總經理、法令遵循主管分享外商銀行的實務作法,對他來說,這不只是例行的經驗傳承,更是一份「讓法令遵循與公司治理成為台灣銀行界DNA」的使命感。
「法遵是個o n g o i n g(持續不斷)的過程,要徹底落實法遵,需要永無止境的努力。」他語重心長地說:「這次A P G 的評鑑,大概就像是個期中考試而已。」
2 0 1 6年5月,黃介仕從花旗(台灣)銀行退休,3個月後,國銀爆發了遭美國裁罰案,這對台灣的銀行業而言,不啻為一記當頭棒喝。但他發現,此案之後,以往對法令遵循多半虛應故事的國內銀行業者,終於清醒過來了。根據他的觀察,兆豐案爆發後,許多法令遵循和洗錢防制的方法、技術、作業流程與人才招募都逐漸成為顯學。舉個最明顯的例子:先前國內金融圈有CAMS(國際公認反洗錢師資格認證)證照者大概不超過百人,直到兆豐案爆發後,愈來愈多銀行業者編列預算來補助員工考取該執照,甚至列為升遷標準之一,如今國內已有上萬人考取該執照。
這樣的轉變,固然值得正面看待,但仍然只是個起步而已,考取相關證照,就像是服用一顆大補丸,但要讓法令遵循、洗錢防制完全內化為台灣金融業者的DNA,還是需要時間的累積。
法遵成本墊高無人敢碰灰色地帶
「與其要求生硬的『遵循』法令及洗錢防制,不如說,應該培養出一種『自主尊重』法令/法規的企業文化。」黃介仕表示,國銀裁罰案之前,他聽到更多的是,金融業的大老闆或董事會喊著要進軍全世界市場、與國際接軌,但被要求比照國際標準來執行法令遵循與風險管理時,反而:「幹嘛非要和國外一樣玩得這麼大?」
不只是當時。就連日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提出,考慮將銀行最高罰鍰從現行新台幣10,000,000元提高到50,000,000元,引起國內金融業者大力反彈,但這種罰款對於極度看重法令遵循與風險管控的外商銀行而言,根本不算什麼。
2012年,匯豐銀行被指控違反美國製裁禁令,涉嫌對毒梟提供洗錢服務,最後支付美國US$19.2億和解金才劃下句點。法國巴黎銀行也曾因為違反美國洗錢防制法,替蘇丹、伊朗等國客戶提供美元清算服務,2014年認罪後,繳交U S$89億的天價罰款。2012、20 1 4年,渣打銀行皆因為反洗錢機制有疑慮,分別繳交US$3.27億和解金、US$3億罰款給美國政府。
看看歷史案例,便可知曉,美國政府一開鍘,都是上百億、甚至上千億元新台幣罰款或和解金,金額之高,極可能直接衝擊到一家金融機構的正常營運。因此,金管會喊出新台幣50,000,000元罰款,與國內金控1年動輒新台幣300、500多億元的獲利相比,其實僅是九牛一毛。主管機關身為領頭羊,若有魄力祭出重罰,嚇阻力道才夠明顯,「當法遵成本不斷墊高,洗錢的風險如此大,還會有誰敢貿然觸碰灰色地帶?」
當然,金融業者自發性的努力,更是不可或缺。海外分行的法遵主管,就該聘用熟稔該領域的當地人才,這只是最基本的。例行或特定的法遵、風控教育訓練也是必要的,不過應當設計得更精細,比方說,新進人員或一般員工接受比較初階的訓練;在第一線控管洗錢犯罪的職員(如專責單位/主管、單位督導主管、法遵部門)則採取另一種訓練模式,可能更需要實際個案的研究,甚至分組討論,有助於提升其即戰力。而為確保建立及維持適當有效之法遵/洗錢防制,董監事們應擔負起最終責任,持續全力支持法遵/洗錢防制之人員與系統的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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