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今年符合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的事業單位高達98.12%。(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為保障舊制勞工退休金權益,勞動部最新公布,107年度符合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金準備金的事業單位已達98.12%,其中又以規模小的事業單位占最多數。勞動部表示,若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將依法開罰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近年來不少公司關閉歇業,加上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不足,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等問題頻傳,因此在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適用勞退舊制的事業單位有10萬4393家、95萬名勞工,截至今年10月底,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的事業單位達10萬2433家,占全體舊制事業單位的98.12%,而當年度已提撥金額達1122億元,成效快比2017全年的1127億元好。
▲事業單位若未足額提撥,可依法開罰9萬元至45萬元罰鍰。(圖/資料照)
至於未足額提撥的事業單位則有1960家,其中5人以下事業單位佔76%,30人以下事業單位(含5人以下)則佔約90%;累計今年前10個月,已經裁罰45件,裁罰金額合計678萬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從2016年起每年度執行,今年是輔導第3年,歷經積極輔導,事業單位開始逐漸熟悉足額提撥規定,且依法補足差額。若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依法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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