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大樓。(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分析報導
九合一選戰進入倒數階段,不過傳出許多媒體報導選舉新聞未盡查證責任,也沒有平衡報導。原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民眾申訴這類的案件,都表達是送交中選會認定,沒想到面對立委輪番質詢,竟說出要「罰鍰」和「評鑑換照」,雖然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相關規定,但此時說出口,難免給外界「恐嚇」某家媒體的感覺。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5日)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NCC單位預算,多名立委相當關注近日新聞媒體處理選舉新聞時未平衡報導等情形,NCC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接獲四起民眾申訴案件,有無違反選罷法,目前都已移交中選會進行認定。
不過當立委連番追問後,NCC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相關新聞應該公正、公平處理,且不得有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若廣電媒體隨意引用網路訊息,未盡事實查證原則,或明顯不公平等行為,以至於損害公共利益,NCC除了將發文給媒體要求應平衡報導,若業者屢勸不聽,也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同時列入評鑑換照的指標。
雖然NCC上述發言都完全合乎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和第53條的規定,也符合評鑑換照的基準,但是在投票前9天釋放這樣的訊息,給外界「恐嚇」某家媒體的感覺。
「落實新聞查證」是每一家媒體都應該要做的工作,而NCC主委詹婷怡日前也曾表示,對於內容真偽或審查是不是妥當,台灣不做這種事,但對新聞製播的查證過程,是有查證機制,如果有疑義,可透過廣播電視諮詢會議委員會認定。
因此,選舉新聞公不公正?有沒有損害公共利益?並不是NCC說了算,尤其在選前敏感時機,「謹言慎行」或許才是NCC要做的,應該一切等中選會認定後再說,不應該隨政治人物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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