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勞資權益談不攏,機師罷工持續繼續中,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華航機師罷工越演越烈,歷經11個小時馬拉松式的第3次協商,只有1項疲勞航班與資方達成共識,至於第二項「副駕駛升訓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同時要求逐年減少外籍正機師比例及聘僱外籍副機師不得參加升訓正機師,引發外界質疑恐有就業歧視的疑慮,勞動部官員表示,國籍並未納入就業歧視條件中,「從精神上來說,不應該在這邊做區別待遇」。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勞動部官員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中,並未列入「國籍」就業歧視,但過去在2004年曾發布解釋令,外國人依法取得就業許可在我國境內工作者,同樣適用就服法第5條規定,「從精神上來說,不應該在這邊做區別待遇」。
勞動部官員進一步指出,一家跨國性的航空公司,在其他國家聘僱外籍機師,也須符合當地就業歧視等相關規範,工會訴求並不是很妥當。
不過,針對機師工會的訴求,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則說,按照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的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因此工會有權提出該訴求,不過最終仍得視協商結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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