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科技巨頭Google、FB、亞馬遜等公司,在法國要繳3%數位稅。(圖/路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政府在週三(3/6)推出針對美國互聯網巨頭的稅收,包含Google、亞馬遜和Facebook等公司,都將要面臨被徵收3%的數位稅。儘管沒有歐盟的廣泛支持,法國仍堅持對大科技公司進行更嚴格的監管。
綜合外媒報導,法國將針對全球年營收逾7.5億歐元、以及法國數位營收至少2,500萬歐元的廣告及電商平台業者,課徵3%的數位稅,法國財政部長Bruno Le Maire估計,該稅每年將為國庫增加約5億歐元的收入。Le Maire一直是數位稅的支持者,他認為Google、亞馬遜和Facebook的所得稅率遠低於歐洲其他公司的稅率,並表示「一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達成協議,法國將撤回自己的稅收。」
▲ 法國財政部長Bruno Le Maire一直是數位稅的支持者。(圖/路透)
實際上,這已不是歐洲國家第一次想針對美國科技巨頭課徵數位稅,歐盟當時也提出了要針對大型互聯網公司徵收3%稅收的建議,但因愛爾蘭和德國等國家擔憂遭到美國報復而失敗;OECD也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全球數位稅的徵收,但也坦言在2020年之前不會得出結論。
此外,包括西班牙、英國等其他國家,也正在研擬自己國家的數位稅收措施。西班牙正提議針對全球年營收7.5億歐元、西班牙年營收3億歐元的互聯網公司,課徵3%的數位稅;英國則是將針對全球數位營收2億英鎊、英國數位營收2,500億英鎊的業者,課徵2%數位稅。
Google發言人表示,「我們總是支付所有應繳稅款,並遵守我們在全球經營的每個國家/地區的稅法,Google支付的企業所得稅在美國佔絕大部分,且過去十年間,我們支付了全球有效稅率的23%。」
Facebook也表示會支付法律要求的所有稅收,並將繼續遵守法國和歐洲法律。Facebook發言人說,「在法國,我們自願在2018年建立了一個新的銷售和發票結構,從現在開始,所有針對我們法國團隊的廣告收入紀錄都在法國。我們希望OECD能夠完成其工作並創建一個明確的、可持續的全球稅收協議。」而亞馬遜則尚未對此發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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