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控少東林知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華南銀副董林知延在妻子、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的座車安裝GPS監控行蹤,遭吳欣盈發現後提告,今天(2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改認定林知延妨害秘密罪,判拘役20日,案情出現大逆轉。金管會今天指出,依照規定林知延須被判有期徒刑且三審定讞,才會影響到其在華南金副董的職位。
林知延、吳欣盈2011年4月結婚,當時因2人身價不凡,被喻為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兩人僅結婚2年多,就發生問題。林知延2013年諮詢律師劉宗欣後,找了徵信業者,在吳欣盈的車輛上裝上GPS。吳欣盈的司機發現被不明車輛跟監,檢查車輛後發現裝設在後保險桿內的GPS,報警處理才查出GPS由林知延裝設,吳欣盈憤而告林知延妨害秘密。
原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GPS僅錄下吳欣盈公開活動,不涉及隱私,一審判林知延無罪。但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案情卻出現大逆轉,高院改認定林知延犯妨害秘密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二審是否會影響到林知延在華南金的副董職位?金管會銀行局指出,依照金控及銀行負責人準則第3條,妨礙秘密罪要判有期徒刑確定,並且要判決確定三審定讞,「拘役跟罰金不在法規規範中。」
這是否涉及不誠信、不正當的要件?銀行局表示,不正當不誠信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因此要有相關佐證資料,過去的案例是藉由金管會金檢來取得具體事證,才會做事實認定,但因為此案跟金融業務無關,因此沒有明確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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