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6)日初審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環團不滿沒有設日落條款,無法解決農地破碎化的問題,經濟部表示,沒有設落日是因為量體太大,目前仍與地方政府協商做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續審「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辦理變更前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繳交回饋金,但對於回饋金的計算方式並沒有共識,因此保留送朝野協商,經濟部則會爭取在朝野協商前與相關單位討論。
根據草案,既有低汙染的未登記工廠,明定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的2年內,需申請納管,並在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緩衝期則有1年,同時也在提出改善計畫後2年內完成改善。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會後受訪時表示,工廠管理輔導法配套措施的訂定比起母法通過更為重要,像是前瞻計畫請各地方政府盤點未登記工廠,預計今年10月前能夠完成,不過同時也要思考若要訂定群聚的區域等,還有很多事需要做。
草案版本並未明定特定工廠登記證的落日期限,引發環團不滿未設落日及就地合法。王美花指出,由於量體太大,目前仍與地方政府協商做法,加上地方政府的人力與資源確實不足,後續配套措施難以掌握,「若一刀切最後做不到,倒不如做出好的案例」。
至於回饋金部分,王美花說,回饋金正與農委會進行討論,而各地方政府公告地價現值的方式,有些訂很高,有些則訂很低,許多細項都必須與地方政府溝通,在兼顧環境下,農委會與地方政府需要多少金額,則會列入跨部會討論的議題之一。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