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政府課徵「數位稅」的目標約有30家不同的公司。(圖/路透)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數日前,美國宣佈將調查法國所提出的「數位稅」,以確定它是否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公司。 不過,儘管美國的壓力襲來,法國政府還是批准了這項稅收計劃,並且也正在推進這項計劃。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的報導,法國的參議院已經批准了這項稅收計劃。 該稅收計劃針對所有營收收入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66億元)的大型科技公司,這也包括了蘋果(Apple)公司。法國政府課稅的目標約有30家不同的公司,包括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微軟(Microsoft)和亞馬遜(Amazon)等。
根據這項新法規,這些科技公司在法國營業的話,將被徵收3%的「數位稅」。此外,新稅將從今年年初起追溯適用;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針對銷售額,而非利潤。法國財政部預估每年可以為法國增加5億歐元稅收。
與此同時,美國的調查旨在確定稅收是否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公司。美國的貿易代表萊特海澤(Robert Lighthizer)將有一年的時間來調查法國的「數位稅」,這也可能導致美國對法國徵收新的關稅或採取其它的貿易限制。
然而,法國表示,課徵「數位稅」的目標是確保這些科技巨頭繳納應付的稅額。
法國通過實施「數位稅」,成為第一個開徵數位稅的歐盟國家,但歐盟內部的態度卻不相同,以金融服務業為主的小國反對這項新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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