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短短3天一共開罰9家銀行,罰鍰金額高達5,300萬元。(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周二重罰7家銀行4,500萬元後,今(1)日再度開罰台北富邦銀行、第一銀行共2家銀行,主要是因違反洗錢防制規定,分別開罰600萬元、200萬元,累計本周金管會一口氣裁罰9家銀行,罰鍰金額高達5,300萬元。
7家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或客戶間有異常資金往來的缺失與行政處分,其中華南銀挨罰1,000萬元、聯邦銀1,000萬元、台新銀800萬元、匯豐銀800萬元、中信銀400萬元、新光銀300萬元、國泰世華銀200萬元,總計裁罰金額達4,500萬元。
金管會今天再度公布2件裁罰案,北富銀、第一銀行分別挨罰600萬元、200萬元。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北富銀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發現有17個帳戶都是同一個通訊地址,另外有9個戶頭則是同一家公司負責人短期間密集開戶,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莊琇媛說,主要是北富銀未做好KYC(Know Your Customer),由於涉及的戶數較多,最後認定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內稽相關制度,依法開罰600萬元及予以糾正。
至於第一銀行則因委由保全公司到客戶處收現金款項,現金收入達50萬元以上的交易,以保全公司名義匯款方式處理,且未由行員確認交易人身分及申報法務部調查局。
莊琇媛指出,只要現金交易超過50萬元,就必須大額通報,只是這次以匯款的方式,改變交易事實,最後以內控內稽開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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